中医药服务纳入绩效评价!鼓励依托共享中药房,优化中药服务! 三部门印发《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》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规范化管理,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与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等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,制定本规范。